作者:吃完就饿  原文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6729965/answer/68848840


现代医学著名药物,治疗方案危害事件

  1. 氨基比林与白细胞减少症
  2. 二硝基酚、三苯乙醇与白内障
  3. 磺胺酏引起严重的肾脏损害(107人死亡,催生《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直接导致FDA被赋予极大的监管权力
  4. 氯磺羟喹与亚急性脊髓视神经病
  5. 孕激素与女婴外生殖器男性化畸形
  6. 己烯雌酚与少女阴道癌
  7. 前脑叶白质切除术,说明我们需要对治疗方案有更加严格的验证,尤其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更加要对以往几十年甚至几千年认为“有效”的医疗方案进行验证。

    《飞越疯人院》中的主人公迈克·墨菲就是被实施了这个手术。

  8. 罗森汉的精神病实验,需要在诊断环节制定了更可量化的诊断标准
  9. 瑞波西汀丑闻, 我们需要严格区分药物的安慰剂效应,对于药物的有效性检验环节不能缺少,无论这药物的历史有多悠久使用的多么普遍。
  10. 反应停事件(特别重大,催生《Kefauver-Harris药品修正案》,赋予FDA最重要的权力,新药的上市申请都必须包含对于药物有效性的“实质性证据”

  反应停(沙利度胺)最早于1956年在原西德上市,主要治疗妊娠呕吐反应,期临床疗效明显,因此迅速流行于欧洲、亚洲(以日本为主)、北美、拉丁美洲的17个国家,美国由于种种原因并未批准该药在美国上市,只有少数患者从国外自己购买了少量药品。到1960年左右,上述国家突然发现许多新生儿的上肢、下肢特别短小,甚至没有臂部和腿部,手脚支接连在身体上,其形状酷似“海豹”部分新生儿还伴有心脏和消化道畸形、多发性神经炎等。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大量的动物实验证明这种“海豹肢畸形”是由于患儿的母亲在妊娠期间服用沙利度胺所引起。“海豹肢畸形”患儿在日本大约有1000名,在西德大约有8000名!全世界超过1万人!这就是著名的“沙利度胺不良反应事件”。

尼克·胡哲(他并不是反应停事件的受害者,这里只是说明海豹肢症)

值得思考的反应停事件没有波及到美国。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的评审专家极力反对将反应停引入美国市场,因为美国国内有报道称,猴子在怀孕的第23到31天内服用反应停会导致胎儿的出生缺陷。最终,FDA没有批准此种药物在美国的临床使用,而是要求研究人员对其进行更深入的临床研究。(最终还是由于临床试验导致17例海豹儿)。


那么相比之下,中医药及其管理机构又做了些什么?

马兜铃事件后,改了药典!!改了药典!!!参考楼上

那些反中医的人有几个认真地研究了中医? - 知乎用户的回答

那么中医粉一直意淫的日本汉方医表现如何?

在小柴胡汤事件后,强制要求所谓的汉方药完成药物安全方面的检验,神奇的是这种在中医完成不了的任务小日本居然完成了,这会中医咋就不学学呐?


现代医学在不断发展的同时犯了非常多的错误,连号称最为严格的FDA也是在教训中成立并发展的,未来医学还会不断的发展,还会有新的治疗方法和新的药物被研发出来,悲剧再所难免,但严格的检验和监管也是在尽最大的努力避免悲剧的发生“我错了”这句话以后还会不断听到,这不是在为现代医学洗地,事故确实发生了,证据确凿,尽最大的努力去完善规则是唯一出路。

所以只要是“人”都应该承认,对于治疗方案和药物,都应该并必须使用人类当下所能使用的的最先进最严格的验证方式方法进行验证和监管,这是对医生对患者对医学最为负责的态度,所谓历史悠久,所谓数千年的人体试验都不能作为拒绝验证和监管的理由。


然并卵!!CFDA千古!!

关于印发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第六条 中药复方制剂除提供综述资料、药学研究资料外,应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对不同类别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药理毒理和临床试验资料。

  第七条 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是指目前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清代及清代以前医籍所记载的方剂。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该类中药复方制剂,可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并直接申报生产:
  1.处方中不含毒性药材或配伍禁忌;
  2.处方中药味均有法定标准;
  3.生产工艺与传统工艺基本一致;
  4.给药途径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日用饮片量与古代医籍记载相当;
  5.功能主治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
  6.适用范围不包括危重症,不涉及孕妇、婴幼儿等特殊用药人群。

  第八条 主治为证候的中药复方制剂,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用于治疗中医证候的中药复方制剂,包括治疗中医学的病或症状的中药复方制剂。
  (四)具有充分的临床应用资料支持,且生产工艺、用法用量与既往临床应用基本一致的,可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试验资料;临床研究可直接进行Ⅲ期临床试验。
  (五)生产工艺、用法用量与既往临床应用不一致的,应提供非临床安全性试验资料和药效学研究资料。药效学研究应采用中医证候的动物模型进行;如缺乏成熟的中医证候动物模型,鼓励进行与药物功能主治相关的主要药效学试验。临床研究应当进行Ⅱ、Ⅲ期临床试验。
  第九条 主治为病证结合的中药复方制剂中的“病”是指现代医学的疾病,“证”是指中医的证候,其功能用中医专业术语表述、主治以现代医学疾病与中医证候相结合的方式表述。

  (二)具有充分的临床应用资料支持,且生产工艺、用法用量与既往临床应用基本一致的,可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试验资料;临床研究应当进行Ⅱ、Ⅲ期临床试验。
  (三)生产工艺、用法用量与既往临床应用不一致的,应提供非临床安全性试验资料,并根据拟定的功能主治(适应症)进行主要药效学试验。药效学研究一般应采用中医证候的动物模型或疾病模型;如缺乏成熟的中医证候动物模型或疾病模型,可进行与功能(药理作用)相关的主要药效学试验。临床研究应当进行Ⅱ、Ⅲ期临床试验。


那么,就继续这样吧!!